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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电梯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日期:2025-06-30 浏览次数: 字号:[ ]

1.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机制,规范流程、明确职责,确保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在最短时间内解救乘员,特制订本预案。

2.事故定义

因停电、电梯冲顶、蹲底、安全钳意外动作、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装置意外动作、曳引机制动器失效,门区剪切等其它突发性电梯故障发生的电梯轿厢困人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件或事故。

3.应急救援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依靠科技、快速反应、分秒必争、协同应对,整合资源、平战结合的原则,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电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件分级及应急响应

4.1当发生电梯故障或事故时,应按电梯故障或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响应分为二级。

4.1.1一级事件:当发生电梯故障或事故困人,造成人员伤亡,学校无法自行完成受困、受伤人员的救助,需向医疗、公安、消防、电梯维保单位等部门求助的事件。

4.1.2二级事件:当发生电梯故障或事故困人,未造成人员受伤,同时学校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自行救出的(需持有电梯操作相关证书)或需电梯维保单位解救的事件。

4.2依据突发性情况所带来的损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相关应急响应分为二级。

4.2.1一级响应

4.2.1.1发生一级事故及险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包括: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通信联络组。

4.2.1.2各应急救援小组,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工作,紧急切断事故电梯电源、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应立即拨打医疗(120)、公安(110)、消防(119)、电梯维保单位等救援电话向相关部门求助。

4.2.1.3学校领导在接到电梯安全事件报告,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协助学校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4.2.1.3.1办公室负责学校内部人员的调配及救援后的事故调查。

4.2.1.3.2后勤保障部负责配合学校进行现场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及组织故障设备的维修工作。

4.2.1.3.3党群工作部负责配合学校安抚事故现场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安排人员跟进受伤人员的救治。

4.2.1.3.4财务部门负责联系保险学校进行理赔及后期赔偿工作。

4.2.1.3.5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车辆的调配工作。

4.2.2二级响应:学校维修人员在发生电梯故障时立即切断故障电梯电源,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对受困人员开展解救工作。后勤保障部负责跟进故障电梯的维修及组织故障调查工作,分析故障原因,消除故障隐患。

5.发生电梯故障或事故时的预警

5.1学校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或接到电梯故障事件时的预警后,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报告,学校负责人依据预警情况对电梯管理等人员的工作进行调整。

5.2学校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组织学校人员迅速切断故障电梯的电源,并安排其他人员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5.3当电梯故障或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学校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调动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及人员抢救。

5.4学校负责人依据本学校人员结构,成立应急救援小组,由通信联络组通知“110”、“120”、“119”、电梯维保单位等相关救援部门求助,并按照学校《安全事件上报制度》的相关流程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其他救援组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维持秩序及保护现场,协助救援部门进行救助。

6.应急小组组织分工及职责

6.1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6.1.1接到电梯故障或事故的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力量成立各应急救援组。

6.1.2向各应急救援组明确下达人员分工职责,现场维保学校人员、维修、秩序维护,并检查执行情况。

6.1.3当有关部门(110、120、119、电梯维保单位等)到达事故现场后,向救援部门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积极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6.1.4发生严重事故以上(死亡1-2人,伤19人以下),2小时内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2分组及职责

6.2.1抢险救援组

6.2.1.1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切断事故设备电源,检查电梯故障及人员受困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汇报检查结果。

6.2.1.2通过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或其它通讯方式与被困乘员保持通话,安抚被困乘员,可以采用以下安抚语言:“乘员们,你们好!很抱歉,电梯暂时发生了故障,请大家保持冷静,安心地在轿厢内等候救援,专业救援人员已经开始工作,请听从我们的安排。谢谢您的配合。”

6.2.1.3若确认有乘员受伤或有可能有乘员会受伤等情况,则应立即同时通报120急救中心,以使急救中心做出相应行动。

6.2.1.4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完成受困人员的解救及现场事故设备的勘查、维修工作。

6.2.2安全保卫组

6.2.2.1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识和岗哨,禁止非救援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

6.2.2.2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

6.2.2.3疏导现场停靠车辆,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顺畅,引导救援车辆。

6.2.3通信联络组

6.2.3.1依据现场情况,拨打“110”、“120”、“119”、电梯维保单位等救助电话,并持续保持与救援部门的联系。

6.2.3.2联络受伤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配合协调伤者的救治。

6.2.3.3根据责任原因,联系保险学校,做好赔付工作。

6.2.4后勤保障组

6.2.4.1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期救治。

6.2.4.2配合指挥小组调配现场后勤人员,配合救援部门工作。

6.2.4.3负责受伤人员及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6.2.4.4记录并整理事故发生经过和釆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情况。

7.应急救援注意事项

7.1救援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相关证书的可协助救援工作,且不得冒险救援抢险,不得在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进入事故电梯区域。

7.2救援单位到达现场后,必须将现场及救援情况进行交接、说明。

7.3救援单位进入事故区域后,物业学校协助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7.4学校应按照人员配置情况,自行按照上述分组进行各岗位人员的分配。

7.5事后对学校内所有电梯可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进行检查,停用并设置警告标示,并做好相关记录。

7.6特殊情况下的特殊救援措施

电梯发生困人事件后,如果电梯不具备电梯专业救援条件,救援人员无法实现救援,应请求专业部门支援。

8.应急结束

受困人员全部救出轿厢或脱离险境、死亡和失踪人员已查清、受伤人员得到基本救治、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紧急疏散的人员得到安置或恢复正常生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宣布应急救援结束;重特大事故,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9.后期处置

9.1善后处理

9.1.1发生电梯设备事件或事故后,必须由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坏、无维修价值的,应予以报废。

9.1.2电梯事件或事故中,涉及到建筑物损坏的,应当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査并出具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9.2电梯运行事件或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电梯事件或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对事件或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对事件或事故的当事人进行询问记录事件和事故发生时的状态,然后对电梯进行详细的检查后,填写事件或事故调查单,并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9.3宣传、培训和演习

9.3.1宣传教育:学校应广泛宣传电梯使用知识,紧急情况下避险方法,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9.3.2培训: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救援队伍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定期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9.3.3演练:一是要有计划地按应急救援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习和演练。二是在演练过程中,注意演练人员的安全。三是根据需要,加强与维保单位间的工作交流与协作,提高电梯整体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四是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10.电梯故障或事故应急处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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